29 September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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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心臟病
心臟病孕婦的比率約佔所有孕婦的1%,其中第3、4類心臟病最為嚴重。
心臟功能分為4大類:
- 有心臟病而臨床上沒有症狀。
- 平常活動時即有疲倦、心悸、呼吸困難、胸痛。
- 輕微的身體活動時,即會不舒服。
- 休息時,即有症狀,無法做任何輕微運動。
- 第1、2類的孕婦大都能順利懷孕生產。
- 第3類心臟病孕婦有1/3會發生心臟衰竭,甚至死亡。
- 第4類心臟病孕婦應在早期立即停止妊娠。
- 第1、2類心臟病孕婦的胎兒,出現早產、體重過輕的比率較高。
- 第3、4類心臟病孕婦的胎兒死亡率,高達12%~30%。
◎腎臟病
慢性腎臟病原因大致可分為:慢性腎絲球腎炎、糖尿病性腎病變及狼瘡性腎病變。
陳維敏副院長提醒,腎功能不好的人貿然懷孕,可能會加速腎功能惡化,其中高血壓為造成懷孕腎功能惡化的重要因素。
- 自然流產的機率增加。
- 造成高血壓及子癇前症的機會增加。
- 早產、胎兒生長遲滯的機會增加。
- 胎死腹中及週產期死亡率增加。
◎貧血
最常見為缺鐵性貧血及地中海型貧血。
由於地中海型貧血為隱性疾病,夫妻兩人如為同型的帶基因者,則每次懷孕皆有1/4的機會,其胎兒會罹患重型地中海型貧血。
缺鐵性貧血只要補充鐵劑即可。
若胎兒遺傳地中海型貧血,將造成胎兒水腫、胎死腹中,或出生後嚴重的貧血,要依賴長期輸血或骨髓移植的治療。。
文/蔡菲菲 採訪諮詢/西園醫院永越健康管理中心副院長陳維敏